【操行獎懲】操行成績加減分項目

依據「朝陽科技大學操行成績考核辦法」第二條:
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以82分為基本分,再加減獎懲勤惰分數,核計實得總分,以100分為滿分。

 

操行成績加減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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