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行獎懲】操行成績加減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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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朝陽科技大學操行成績考核辦法」第二條:
學生操行成績之評定,以82分為基本分,再加減獎懲勤惰分數,核計實得總分,以100分為滿分。
朝陽科技大學操行成績考核辦法(114.01.16).pdf
朝陽科技大學學生獎懲規定(107.05.24).pdf
朝陽科技大學學生彌過自新實施要點(114.01.16).pdf
學生懲罰建議表.pdf
學生懲罰建議表.doc
學生懲罰建議表.odt
彌過自新申請表-功過相抵.pdf
彌過自新申請表-功過相抵.odt
彌過自新申請表-校園服務.pdf
彌過自新申請表-校園服務.odt
彌過自新-校園服務工作紀錄表.pdf
彌過自新-校園服務工作紀錄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