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就學措施一覽表
序號 |
措施 |
子項目 |
對象 |
額度 |
諮詢單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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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年所得收入 114 萬以下,由政府付擔貸款利息。 2.所得收入114~120萬元之間,付半額貸款利息。 3.所得收入120萬元以上(且須家中有2位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者),自付貸款利息。 |
38,000~65,000元 |
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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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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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身心障礙學生。 4.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現役軍人子女。 6.原住民學生。 7.軍公教遺族(卹內、卹滿)。 8.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依身份類別有不同額度 |
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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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助學金 |
「適用於(學士班)弱勢學生」須同時具備下述教育部所訂之條件: 1.家庭年所得新台幣90萬元以下。 2.家庭利息所得新台幣2萬元以下。 3.家庭擁有土地及不動產650萬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轉學生免) 5.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不得重複申請。
「適用於(碩博士)弱勢學生」須同時具備下述教育部所訂之條件: 1.家庭年所得新台幣70萬元以下。 2.家庭利息所得新台幣2萬元以下。 3.家庭擁有土地及不動產650萬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轉學生免) 5.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不得重複申請。 |
每學年15,000~20,000元
每學年12,000~35,000元 |
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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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 |
1. 家庭年所得新台幣70萬元以下(家庭年所得較低者優先核給)。 2.學期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 |
每月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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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紓困助學金 |
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求學或生活者。相關規定請見「朝陽科技大學學生急難扶助實施辦法」。 |
6,000~60,000元 |
學生發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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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優惠 |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符合本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 |
依身份類別提供校內免費住宿或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每月1,500元 |
住宿服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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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課程學習獎勵金 |
符合本校「完善弱勢協助計畫補助對象」者: 1.獲教育部學雜費減免者: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原住民學生。 2.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者。 3.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4.懷孕、分娩、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
12,000元 |
生活輔導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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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助學金 |
每月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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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進步獎勵金 |
每月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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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學產基金 |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 |
1.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 2.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以上學校(含進修部,不含研究所)。3.低收入戶。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3.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
5,000元 |
學生發展中心 |
1.學生重傷病住院滿7日以上。 2.學生死亡。 3.學生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 4.學生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或強迫從事不正當職業行為,致無法生活於家庭,並經政府核准有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社會福利機構委託親屬收容者。 5.父或母或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失蹤6個月以上、入獄服刑、非自願性離職、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因風、水、震、火災害住院、死亡。 【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重大傷病在卡證有效期間內)提出申請;學生年滿25歲以上或碩士以上,不得申請;父、母(或監護人)、學生共3人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達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或不動產價值合計達新臺幣1千萬元以上,不予核給。】 |
5,000~20,000元 |
軍訓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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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學生工讀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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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具有低收入戶子女、清寒家庭子女、家庭經濟特殊困難、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外籍生、原住民等身份之學生,將優先安排校內工讀機會。 |
3,000~8,000元 |
服務學習組 |
7 |
學生自強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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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一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2.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家庭經濟困難)者。 3.前一學期未領有新台幣10,000元以上之校內外各項獎學金。 4.當學年未獲領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者。 |
5,000元 |
課外活動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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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團幹部、服務團體幹部、班級幹部、學生宿舍幹部。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及格、操行成績80分以上。 |
4,000元 |
課外活動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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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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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致影響求學或生活者。相關規定請見「朝陽科技大學學生急難扶助實施辦法」。 |
6,000~60,000元 |
學生發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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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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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業成績在各班前3名。 2.日間部學生修習學分數16學分以上(四年級9學分以上),進修部9學分以上。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 4.所修體育科目成績達70分以上。 |
1,500~3,000元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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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入學獎學金 |
1.設籍離島地區至少9年。 2.於離島地區完成國民中學或其附設補習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之教育。 3除入學獎學金外,尚有學業成績優良獎學金、住宿補助及交通補助,相關申請辦法請逕洽註冊組。 |
10,000元 |
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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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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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見本校學生發展中心網頁「校外獎助學金專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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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發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