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113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弱勢助學金」自113.09.18至113.10.10受理申請!!
🌟「學士班」申請資格:(須完全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再提出申請)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生。
(不含延修生、重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而延長修業者) - 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
- 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
- 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轉學生免)
-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不得重複申請。
🌟「碩博士班」申請資格:(須完全符合下列所有條件再提出申請)
-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生。
(不含研究所在職專班、延修生、重修生或因雙主修、輔系而延長修業者) - 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 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
- 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轉學生免)
- 已申請【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不得重複申請。
🌟採【學生資訊系統】線上申辦
🌟佐證文件:提供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電子檔(如何申辦→請點我)(含詳細記事,僅限PDF格式)
🌟申請期間:113年9月18日~113年10月10日(逾期則系統自動關閉)
校內初審結果:送出申請後需時間審核,請於3-4個工作天後自行上學生資訊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第一次比對公告:預定113年11月20日(配合教育部期程,可能提早或延後)
申復作業:113年11月20日~113年11月30日
(建議先備妥申復所需文件,如: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清單、優惠儲蓄存款存摺、保單...等)
第二次比對公告:預定113年12月5日(配合教育部期程,可能提早或延後)
🌟補助金額一覽表:
適用「學士班」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級距 |
每學年補助金額 |
70萬元以下 |
20,000元 |
超過70萬元~90萬元以下 |
15,000元 |
超過90萬元 |
不補助 |
適用「碩博士班」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級距 |
每學年補助金額 |
30萬元以下 |
35,000元 |
超過30萬元~40萬元以下 |
27,000元 |
超過40萬元~50萬元以下 |
22,000元 |
超過50萬元~60萬元以下 |
17,000元 |
超過60萬元~70萬元以下 |
12,000元 |
超過70萬元 |
不補助 |
🌟其他注意事項:
- 本助學金於每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申請並報部審查,查核資格符合者,將於第2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與「學雜費減免」僅能擇一辦理。
- 若同時符合助學金及(中)低收入戶減免資格,請於第1學期優先申請「學雜費減免」。
- 諮詢窗口: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行政大樓 1 樓,電話:(04)2332-3000 分機 5012。
- 校外租金補貼已回歸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請同學自行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網站申請,網址如下
-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
- 諮詢專線:02-7729-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