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介流程
壹、轉介狀況: 當學生出現下列徵兆時,表示背後可能已有潛在的問題需要轉介。 一、言談中出現自殺意念。 二、長期情緒低落,甚至自我傷害。 三、嚴查心理困擾,疑似心理系病如憂鬱症、焦慮症、妄想症。 四、近期情緒或行為有極大的轉變(反常行為)。 五、近期遭受到傷或失落事件(如失戀、親友過世等)。 六、人際疏離或退縮,且造成同換困擾。 貳、個案來源:自行前來、校內外轉介、轉街、心理健康篩檢後來談。 參、轉介方式:導師資訊系統、電話、EMAIL、親洽等多元管道。 肆、轉介流程 一、校內轉介:徵得學生同意後轉介學生或學生可自行前來學生發展中心。 (一)自行前來個案:本校學生主動前來學生發展中心申請心理諮商或晤談,由學生發展中心專輔人員會談後,評估個案晤談議題後進行處遇計畫。 (二)導師轉介個案:導師在班級發現學生有情緒困擾或行為異常,結合本校導師資訊系統【轉介諮商輔導需求】,導師先與學生確認是否同意並進一步聯絡,轉介本校學生發展中心。 (三)校內轉介:由學生發展中心專輔人員聯繫轉介入(或校內單位),了解個案狀況並提供初步協助建議,並與轉介入(或校內單位)合作,邀請個案至學生發展中心接受評估以安排後續適性處遇。與轉介人(單位)合作,邀請個案至學生發展中心接受評估以安排後續協商協助。 (四)學生發展中心專輔人員回覆說明和步處理情況給轉介入及相關單位。 二、轉銜:開學一個月內比對教育部轉銜通報系統名單,確認校外轉入本校學生已報到就讀,評估安排後續適性處遇。 三、校外轉介個案:經由校外單位知會本校需轉介之個案,邀請個案至學生發展中心接受安排後續諮商協助。 四、校內外系統轉介:學生發展中心專輔人員執行介入性輔導過程中,若評估受輔學生需要校內外其他專業資源介入之轉介時,依據學生狀況及需求,聯繫相關單位進行評估及轉介。 伍、轉介後,可能是遇到的狀況: 一、學生不願意進入諮商或繼續諮商:可能因學生的諮商意願、對諮商的準備狀態和其他因素的考量,使學生拒絕、中斷諮商。 二、學生問題未有立即改善:可能為學生問題複雜性高、學生配合度低、需要長時間建立關係、社會支持功能不佳等(如無人際支持、家庭夫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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