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及獲獎公告專區

目錄

壹、校外獎助學金申請資訊、個人申請結果查詢:

一、公告詳情請由學生資訊系統登入→其他→校內外獎助學金查詢。

系統畫面

二、個人申請結果,請依下畫面操作。

個人申請結果查詢

 

貳、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列表

(內含所有獎學金資料,及相關檔案下載連結)

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列表

備註:系統編號為自動產生之流水號,故可能會有跳號情形,皆屬正常。

參、朝陽校外獎助學金截止日一覽(請參考google日曆)

肆、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同意書暨收件登記表

伍、校外獎助學金常見Q&A

一、如何能夠第一手獲得獎助學金資料?

二、校外獎助學金怎麼申請?

三、我可以申請哪一筆獎助學金、會有哪些申請條件?

四、為什麼有些是學校彙整申請、有些是自行送件申請?

五、為什麼公文上的收件截止日和學校規定的不一樣?

六、如果自行送件,但需要校方核章,可以怎麼辦?

七、什麼是直式裝訂?

八、要檢附的相關文件,可以去哪裡申請?

陸、教育部獎學金訊息,請至【圓夢助學網】查詢。

柒、查詢獎學金是否入帳請點選:朝陽科技大學付款紀錄查詢系統

貳、朝陽校外獎助學金截止日一覽

 

參、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同意書暨收件登記表」:

一、改版說明:

為便利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及節省紙張作業,自108學年度起,「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同意書」新增電子版,並整合收件登記表,為「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同意書暨收件登記表」,故不再提供紙本檔案之下載,僅需填寫電子版同意書即可。

二、為何要填寫本表:

表示您同意且了解校方蒐集及彙整您的個人資料,是為協助您申請獎助學金,故只要有將您的個資存放在獎學金承辦人處之行為,請務必填寫,如:

(一)申請項目為「學校彙整」的同學。

(二)申請項目為「自行申請」,但「需要辦理用印申請」的同學。

備註:

1.自行申請且無需用印者,直接將申請資料郵寄至給獎單位即可,不需要將文件拿來學生發展中心,也不需要填寫本表單。

2.學生發展中心協助申請之「行政單位用印」僅含:A.獎學金承辦人印、B.學發中心圓戳章、C.學發中心主任用印、D.學務長用印、E.校長用印、F.關防校印
其他用印,如:導師、系(院)辦、系主任(院長)、其他單位......等,請自行處理。

三、填寫注意事項:

(一)本表單請於繳交申請文件時現場填寫,以利初審人員核對您繳交之資料。

(二)只要有繳交文件時,就需要填寫本表,若同時繳交兩種以上獎學金,請勾選複選即可。

四、繳交文件前,請再次確認,應備文件是否齊全!需簽名之欄位,是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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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校外獎助學金常見Q&A:

一、「如何能夠第一手獲得獎助學金資料」?

A:1.追蹤IG帳號「sdccounsel」。

2.搜尋Facebook粉絲專頁「朝陽科技大學 SDC 學生發展中心諮商」。

3.瀏覽本校學務處」網頁→「獎助學金申請-校外」。

4.學生資訊系統→其校內外獎助學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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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外獎助學金怎麼申請」?

A:1.先至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列表下載相關表格,填妥後請送至學生發展中心(教學大樓T1-106,海豚廣場旁,波錠廳正下方),並向中心櫃台工讀生說明要辦理校外獎助學金業務,承辦人及分機:羅社工師(04-23323000#5073)

2.為利獎學金統計及通知,請在繳件時在櫃檯掃描QR code,填寫「校外獎助學金申請同意書暨收件登記表」,以完成申請手續。

3.校外獎助學金業務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7:00進修部的同學可在夜間值班時間(週一至週四17:00-21:00)先行送件及在櫃檯留言,如有疑問承辦人會再向您聯絡。

※ 繳交申請資料時,請同學們先自己將應繳文件檢查清楚若有缺件或漏簽章,將原件退回不予受理。例如:需附照片者,請務必先行貼妥;需簽章者,請務必先行簽章(例如:本人、家長、導師、各系、各院、教務處-成績證明、生輔組/進修部-獎懲證明、課務組/進修部-缺曠證明等),若資料不全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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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可以申請哪一筆獎助學金、會有哪些申請條件」?

A:各位親愛的同學們,獎學金申請可能包含身份別(如:新移民、原住民)、戶籍地、家庭經濟狀況、成績、獎懲紀錄…等每一筆獎助學金的條件都不一樣需要您先自行對照每筆獎學金需要的條件是否與您的資格條件相符喔!

朝陽科技大學校外獎助學金列表(可點選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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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什麼有些是學校彙整申請、有些是自行送件申請」?

A:因為有些機構、單位需要由學校彙整申請名冊後寄出,而有些機構、單位並無此要求,所以同學們就可以自行送件申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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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為什麼公文上的收件截止日和學校規定的不一樣」?

A:因為公文上的收件截止日是指將完整的申請文件(含附件及核章完成)寄到給獎單位的截止日,但每份申請表要求的核章層級不同(如:承辦人、承辦單位主管、校長、校印),且申請案量多,故都需要預留進行初審、彙整、跑行政流程的工作時間,所以,如果是辦理「學校彙整申請」之獎助學金,請一定要在申請公告的截止日前送至學發中心,逾期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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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如果獎學金是自行送件,但有需要校方核章的欄位,我可以怎麼辦」?

A:「自行送件申請」之獎助學金:請於「給獎單位」之收件截止日期前送(寄)至給獎單位;

1.如需校級用印(如關防、校印、校長核章…等),請至少提早7個工作天前將完整申請文件送至學生發展中心辦理。

2.如需單位用印(如單位戳記、承辦人核章…等),請至少提早2個工作天前將完整申請文件送至學生發展中心辦理。

※ 繳交申請資料時,請同學們先自己將應繳文件檢查清楚若有缺件或漏簽章,將原件退回不予受理。例如:需附照片者,請務必先行貼妥;需簽章者,請務必先行簽章(例如:本人、家長、導師、各系、各院、教務處-成績證明、生輔組/進修部-獎懲證明、課務組/進修部-缺曠證明等),若資料不全歉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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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什麼是直式裝訂」?

A:請將所有文件以「直式」方向裝訂,若申請表或相關證明文件為橫書,請將其逆時針旋轉90度後,共同裝訂於左上角,如裝訂示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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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檢附的相關文件,我可以去哪裡申請」?

A:1.未享公費補助,且未領取其他單位獎助學金證明書參考檔案點此下載(此為本校自訂版本,如給獎單位已有格式,請使用該檔案)。

2.歷年成績單、班級排名、在學證明書:請至宿舍大樓/行政大樓自動化繳費機申請。

3.獎懲證明:請至學生資訊系統→學務處頁面→操行,點右鍵有「列印」選項,列印後持紙本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核章。

4.缺曠證明:請至學生資訊系統→教務處頁面→缺曠紀錄查詢→上方可選取學年度與學期→按下查詢→點右鍵有「列印」選項,列印後持紙本送至教務處課務組/教務處進修教學組

核章。

5.戶籍謄本本人帶自己的身分證到霧峰區戶政事務所(臺中市霧峰區吉峰路16號,04-23393497),跟承辦人說因申請獎助學金需全戶戶籍謄本,即可辦理!(全國戶政已連線,就近申請即可,不需返回戶籍地申請)。請參考台中市霧峰區戶政事務所網站。

6.財產所得清單:請向國稅局各分處及各縣市稅捐處各分處全功能服務櫃檯」查詢「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或「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申請人應攜帶身分證正本,填載申請書(簽名或蓋章)。如申請全戶財產資料,應另攜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當日核發之全戶戶籍謄本。請參考財政部網站。

7.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申請:請參考衛福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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