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專案約聘職員(社工師)徵選公告【收件至114.1.10截止】

朝陽科技大學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專案約聘職員(社會工作師)徵選公告【收件至114110中午12

一、職位:專案約聘職員(社工師),1名。(本職缺係依「教育部114年遞補學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計畫」聘用)

二、聘用期間:自起聘日(預計114210日,可再議)起,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亦依該要點辦理解聘。

三、薪資:$43,772/月。

四、工作項目:因學生輔導需求保留調整彈性。(含晚間輪值)

(一)提供發展性輔導(含推動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

(二)個案管理工作。

(三)社會福利服務資源之發掘、整合、運用與轉介(含急難救助、學產基金、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

(四)全校性心理健康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執行。

(五)大專校院就業職能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執行。

(六)生命教育辦理情形總籌。

(七)網頁維護、工作日誌彙整、班宣資料彙整與公告、工作報告及各類會議資料彙整等相關事宜。

(八)與諮商輔導相關業務或臨時交辦協助事項及行政事宜。

五、應徵資格:

(一)社會工作、社會福利之學士(含)以上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具備與學生、導師及各系所協調溝通能力,具危機個案處理、曾參與大專校院學生諮商輔導工作經驗者。辦理各項輔導預防推廣活動、輔導行政事項及實務經驗者為優先考量。

(三)具一般行政、活動企劃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應用及公文文書處理。

(四)需遵循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尊重多元性別差異。

(五)能因應學生活動,配合晚間及假日彈性上班(依勞基法補休)。

六、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不具在學身分。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經認定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且於該管制期間。

七、應徵方式:

(一)請備齊下列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遞並於文末註明『本人000已詳閱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如未註明者,本校將視同您已詳閱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證件掃描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社會工作師證書、執業執照正反面。

3、其它有益於審查之資料。

(二)收件截止日期:114110日(星期五)中午12,以電子郵件:寄至kuanyukk@cyut.edu.tw 註明『000應徵專案約聘社工師』。檔案請合併至單一PDF(※若檔案過大可改用雲端連結提供檔案)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邀請參與面試;未通過者將不另行通知。(面試日期:預計1141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實際面試時間仍依本中心通知為準。

八、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應徵者務必詳閱「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九、如有其他諮詢,請直接與本中心聯繫,電話:04-233230005052

十、聯絡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朝陽科技大學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朝陽科技大學

二、蒐集之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為進行人員招募作業管理。法定之特定目的為: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

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2C013C014)、家庭情形(C021C022)、社會情況(C035C039)、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C052)、受僱情形(C061C062C063C064C068)、健康與其他(C111)。如有自傳,個資類別(C001~C134)。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本校將於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招募至聘用期間,如您未於本次招募獲得聘用,本校將於一年內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以利相關職缺的通知。

2、利用方式及對象:本校將於上述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例如:電子郵件、電話等)。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行使方式請洽各徵才單位聯絡人。

六、本校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有欄位未填寫,則可能對您的面試甄審有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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