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規定
一、菸害防制法第18條,已將各級學校列為全面禁止吸菸,違規者,可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本校依「菸害防制法」最新法令,成為「無菸校園」!!!🚭 朝陽科大是無菸校園!🚭 朝陽科大是無菸校園!🚭 朝陽科大是無菸校園!🚭 不再有吸菸區!🚭 不能在校園範圍內抽菸!🚭 你抽菸人人都可以抓你!🚭 請大家謹守規範,讓本校不再有一手菸、二手菸、三手菸的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