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 教育部「初審」查核結果公告
113學年度 弱勢助學金 教育部「初審」查核結果(財政中心查調結果)
請同學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弱勢助學(金)】→【助學金】查看。
🌟合格者:補助金將於113第二學期【學雜費繳費單】金額中直接抵扣。
🌟不合格者申復期限:自公告日起~113年11月28日止!請盡速備妥申復所需文件,例如: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清單、優惠儲蓄存款存摺、保單...等,親繳紙本至本校生輔組辦理(資格複查、級距異動)。逾期視同放棄,申復文件說明請按此。
重要日程提醒:
- 第一次比對公告:預定113年11月20日(配合教育部期程,可能提早或延後)
- 第二次比對公告:預定113年12月5日(配合教育部期程,可能提早或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