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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弱勢助學金 ◀

申辦流程

身份資格

家庭年所得級距及補助金額一覽表

申復文件說明

教育部公告給付優先順序(重複申請者必看!!)

轉學生申請弱勢助學金轉入本校說明

 


  

SOP

 

【說明】
本校自110學年度起,全面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書面。
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於第1學期公告申辦(約9至10月之間,詳細日期以當年公告為準),第2學期撥款。
查核所得不合格者,可於公告期限內另提供證明文件向生輔組提出申復。
重複申請其他助學措施者,將依「教育部公告給付優先順序」擇一辦理,欲放棄弱勢助學金者須簽署切結書。
補助名單預定於12月底前公告於生輔組網頁。
合格者,將於第2學期學雜費中直接扣除補助金額(請見學雜費繳費單「助學獎學金」項目)。


  適用於「碩博士班」

身份資格

適用於「碩博士班」
補助一覽表

適用於「學士班」

(學士班)身份資格

適用於「學士班」


(學士班)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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