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辦流程
✪ 身份資格
✪ 家庭年所得級距及補助金額一覽表
✪ 申復文件說明
✪ 教育部公告給付優先順序(重複申請者必看!!)
✪ 轉學生申請弱勢助學金轉入本校說明
【說明】 本校自110學年度起,全面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書面。 每學年辦理一次,統一於第1學期公告申辦(約9至10月之間,詳細日期以當年公告為準),第2學期撥款。 查核所得不合格者,可於公告期限內另提供證明文件向生輔組提出申復。 重複申請其他助學措施者,將依「教育部公告給付優先順序」擇一辦理,欲放棄弱勢助學金者須簽署切結書。 補助名單預定於12月底前公告於生輔組網頁。 合格者,將於第2學期學雜費中直接扣除補助金額(請見學雜費繳費單「助學獎學金」項目)。
適用於「碩博士班」
適用於「學士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