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弱勢助學金 ◀

申辦流程

【說明】
本校自110學年度起,全面採線上申請,不受理紙本書面。每學年辦理一次,
統一於第1學期公告申辦(約9至10月),第2學期撥款。查核所得不合格者,可於公告期限內提供證明文件向生輔組提出申復。重複申請其他助學措施者,將依教育部公告給付優先順序擇一辦理,欲放棄弱勢助學金者須簽署切結書。補助名單預定於12月底前公告於生輔組網頁。合格者將於第2學期學雜費中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內政部網站操作介面(手機版示例)
申辦流程圖

身份資格、家庭年所得級距及補助金額一覽表

碩博士班
碩博士班身份資格 碩博士班補助一覽表
學士班
學士班身份資格 學士班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