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徵聘 (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專案約聘職員公告【收件至112年2月15日】(增聘)
朝陽科技大學 徵聘
(特殊教育輔導人員)專案約聘職員公告【收件至112年2月15日】
一、職位:專案約聘職員(特殊教育輔導人員),1名。(112年度推動身心障礙學生職涯輔導補助計畫)
二、聘用期間:自起聘日(112年3月1日)起,如遇聘用原因消失時,本聘用契約立即終止。
三、薪資:$36,316元/月。
四、工作項目:(含晚間輪值)
(一)辦理特殊教育需求學生之生涯/職涯轉銜工作及特教相關業務。
(二)撰寫個別化轉銜計畫(ITP),融合個別化支持計劃工作之進行。
(三)定期追蹤、撰寫職涯轉銜就業分析等報告。
(四)處理計畫經費核銷、成果撰寫。
(五)行政與運作、學習與輔導、支持與服務、經費與設備等特殊教育輔導工作。
(六)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或臨時交辦協助事項及行政事宜。
五、應徵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特教、心理、社工等相關系所畢業者為佳。
(二)曾擔任職業重建服務相關背景、就業服務員等尤佳,辦理各項職涯輔導推廣活動、輔導行政事項等輔導專業能力。
(三)具備與學生、導師、教師及各系所協調溝通能力。
(四)具一般行政、活動企劃實務經驗,熟悉電腦應用及公文文書處理。
(五)需遵循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尊重多元性別差異。
(六)能因應學生活動,配合晚間及假日彈性工作(可擇期補休)。
六、消極資格條件:
(一)不得與本校校長、擬進用之單位主管或計畫項下執行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不具在學身分。
(三)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第1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行為,經認定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且於該管制期間。
七、應徵方式:
(一)請備齊下列資料,以電子郵件傳遞。並於文末註明『本人000已詳閱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如未註明者,本校將視同您已詳閱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證件掃描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
3、其它有益於審查之資料。
(二)收件截止日期:112年2月15日(星期三)前,以電子郵件:寄至lwlee@cyut.edu.tw(註明『000應徵特教專案約聘職員』。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另行通知邀請參與面試。(面試日期:預計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
(四)面試結果將於112年2月26日(星期四)前個別通知錄取者。
八、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應徵者務必詳閱「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九、如有其他諮詢,請直接與本中心聯繫承辧人李小姐,電話:04-23323000轉5057。
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朝陽科技大學
二、蒐集之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為進行人員招募作業管理。法定之特定目的為: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
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2、C013、C014)、家庭情形(C021、C022)、社會情況(C035、C039)、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C052)、受僱情形(C061、C062、C063、C064、C068)、健康與其他(C111)。如有自傳,個資類別(C001~C134)。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本校將於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招募至聘用期間,如您未於本次招募獲得聘用,本校將於一年內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以利相關職缺的通知。
2、利用方式及對象:本校將於上述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例如:電子郵件、電話等)。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行使方式請洽各徵才單位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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