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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證】111學年度「舊生」申辦汽、機車停車證申請公告

一、 自05月16日08:00至05月27日17:00止開放網路申請,除第三機車停車場保留大一新生外,同學可依個人需求申請各停車場停車證,惟各停車場停車證數量採總量管制,如欲申請之停車場停車證數量已滿,則請改申請其他停車場。

二、 網路申辦方式: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個人相關資料區->「汽機車」->停車證申請,進入填寫申請資料。有違規紀錄欠繳費者,將管制申請。可採勞動服務折抵,或依原欠費用繳費。

三、 申辦注意事項:
1.違規繳費有以下5種:(一)可至本校自動繳費機進行繳費(行政大樓、管理大樓、第一宿舍)、(二)行動支付:Line Pay、支付寶、(三)虛擬帳號、(四)台灣pay、(五)超商代收(須7天作業時間,繳費單據務必留存,以備查驗)。

2.有違規紀錄者,每學期後結算一次,依照學生獎懲規定,予以申誡處分。

3.本次申辦停車證使用期限為111學年度全學年;申辦之車種為:汽車(含紅、黃牌大型重型機車)、機車(每一人僅限申辦一張「汽車停車證」及「機車停車證」)。

4.申請人已年滿18歲並取得駕駛執照,若未滿20歲者,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5.申辦停車證之車輛,以本人或家屬之車輛為限,並已取得車主之同意。

6.車證僅限本人及該車輛使用,不得私自複製、轉讓、竊(冒)用他人停車證等行為,若不當使用經查獲者依校規懲處外,該車證回收作廢。

7.停車證之黏貼:汽車應貼於擋風玻璃(貼紙應貼於膠卡上兩者均需同時附上)、機車貼於車牌明顯處,以利辨識查核。如未張貼停車證者,將依「本校學生汽、機車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無停車證者將會進行鎖車、並開罰。

8.學生汽車依規定停放於汽車停車場(格)內(不含教學區及行政大樓停車場)。

9.騎乘大型重型機車同學,請優先停放在汽1、2停重型機車優先停車格,如停車格已滿,需停放於汽車格時,請勿將一台機車占滿整個汽車格,以有效使用停車空間(一格2~3台機車)。

10.網路申請資料一經確認送出後不得修改(申請時請確實核對欲申請之停車場是否無誤,按確認鍵後即無法更改申請資料);如有特殊需求者,可親至生輔組臨櫃洽詢。

11.如因換車、停車證破損或內容模糊需更換停車證者,請由本人攜帶舊停車證、學生證、行照親至生輔組辦理,未附證明者,收取同車種最高申請費用十分之一補發作業費。

12.如因臨時換別輛汽、機車來校者,請務必通知生輔組交通服務隊(分機5019),或軍訓室許老師(分機3074)並親自來辦理臨時停車證。

13.如申請電動機車、大型重型機車,於開學後持繳費及相關證件,至生輔組交服隊櫃台辦理減免退費。

14.第二學期需校外實習者:先依正常程序實施網路申辦、繳費,於實施校外實習前(或第一學期結束時)再至生輔組辦理註銷停車證及退費。

四、 繳費流程:
1.同學於申請審核通過後,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下載繳費單並至各通路繳費,繳費期限自6月8日起至6月15日止,請勿逾期繳費。

2.未於時限內完成繳費者,系統將自動刪除申請資料,車位亦不予以保留。

五、未於本階段成功申請停車證者,將於開學後另行公告申辦日期,並親自至生輔組辦理停車證,請密切注意學校網頁。

六、 若有停車證使用相關問題,可向生輔組洽詢,聯絡電話:(04)2332-3000轉分機5019(交通服務隊),或分機3074(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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