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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峰東路往朝陽科技大學方向,沿途兩側報廢機車處理

提醒同學
吉峰東路往學校方向沿途兩側方向
發現廢棄車輛(無牌廢車)占用道路,可逕向環保署資源回收專線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檢舉。
如發現有牌照廢棄車輛占用道路可逕向警察機關舉發。
確認為廢棄車輛(有牌廢車)時,員警依規定填寫「查報占用道路廢棄機動車輛」聯單,限車主於7日內清理,另以書面通知寄送車輛所有人,通知其限期清理。
如逾期車主仍未處理,轄區警察機關將通報環保局辦理移置作業,並經環保局公告1個月後,如仍無人認領者,則由環保局依廢棄物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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