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習助學金
「夢‧啟航‧翻轉人生」學習助學金作業要點
一、學習輔導項目:修習的科目以科系為主要學習項目,配合學習社群教學,讀書會或自習方式執行。
二、學習輔導內容:
2-1.參加專業學科指導自主學習
2-2.參與學習社群教學
三、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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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有本校學籍之4年制學生(含進修部),並符合教育部所訂定之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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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學籍為研究生,並符合教育部所訂定之經濟或文化不利者,可採用自主學習方案(執行方式詳見最新資訊)
四、學習助學金(含新生及研究生)申請時間:
- 舊生:當年度之12月,進行次年度的申請,核定後則可為期1年,當中如經濟及文化不利之身份被取消或轉學,執行單位會自動取消申請人之資格,並由備取同學遞補。
- 新生:當年度8月底至9月開學第二週完成線上申請,核定後依計畫執行半年。
五、學習助學金(含新生及研究生)申請方式:
1.線上填寫申請表 並 2.上傳前一學期成績單(須有班級排名)換算百分比排序則優核發。
A.一年級新生須提供原就讀高中三年級上、下學期平均成績單擇優核發。
B.一年級研究生須提供原就讀大學之前一學期成績單(須有班級排名)擇優核發 。
六、執行方式:
(1)社群:採小組方式,為顧及學習成效,每組成員基本成員4名最多至8名,成員人數如果不足由生輔組推選適當學生加入。
(2)研究生:採自主學習。
七、運作期程:年度共計執行4個區間
1.上半年4/15-5/15、5/16-6/15
2.下半年9/15-10/15、10/16-11/15
八、勵學金發放標準:每月發放6,000元,但須依照規定繳交相關成果報告,始可領取。
九、本計畫為年度計畫,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
十、勵學金承辦單位及分機:生活輔導組/分機5013
十一、相關執行細則,可至勵學金最新訊息及活動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