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習助學金

「夢‧啟航‧翻轉人生」學習助學金作業要點

一、學習輔導項目:修習的科目以科系為主要學習項目,配合學習社群教學,讀書會或自習方式執行。

二、學習輔導內容:

2-1.參加專業學科指導自主學習

2-2.參與學習社群教學

三、申請資格:

  1. 須具有本校學籍之4年制學生(含進修部),並符合教育部所訂定之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

  2. 如學籍為研究生,並符合教育部所訂定之經濟或文化不利者,可採用自主學習方案(執行方式詳見最新資訊)

四、學習助學金(含新生及研究生)申請時間:

  1. 舊生:當年度之12月,進行次年度的申請,核定後則可為期1年,當中如經濟及文化不利之身份被取消或轉學,執行單位會自動取消申請人之資格,並由備取同學遞補。
  2. 新生:當年度8月底至9月開學第二週完成線上申請,核定後依計畫執行半年。

五、學習助學金(含新生及研究生)申請方式:

  1.線上填寫申請表 並 2.上傳前一學期成績單(須有班級排名)換算百分比排序則優核發。

   A.一年級新生須提供原就讀高中三年級上、下學期平均成績單擇優核發。

B.一年級研究生須提供原就讀大學之前一學期成績單(須有班級排名)擇優核發 。

六、執行方式:

(1)社群:採小組方式,為顧及學習成效,每組成員基本成員4名最多至8名,成員人數如果不足由生輔組推選適當學生加入。

(2)研究生:採自主學習。

七、運作期程:年度共計執行4個區間

1.上半年4/15-5/15、5/16-6/15

2.下半年9/15-10/15、10/16-11/15

八、勵學金發放標準每月發放6,000元,但須依照規定繳交相關成果報告,始可領取。

九、本計畫為年度計畫,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

十、勵學金承辦單位及分機生活輔導組/分機5013

十一、相關執行細則,可至勵學金最新訊息及活動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