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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宿舍寒假留宿申請公告🎉

第二宿舍公告

主旨:申請113學年度寒假留宿注意事項。

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申請日期:113125日至11419日止。

二、申請人寒假期間因校外實習、校內外工讀、專題寫作、課業需求及境外生未返國等因素申請留宿。

三、申請人應自113125日起11419繳回留宿申請文件(含留宿證明)

四、需完成申請表繳交才算完成留宿申請,故未完成者,不予留宿。

請依序完成以下申請步驟:

j 至第二宿舍辦公室領取申請單

k繳交「留宿申請表」及「留宿證明」至第二宿舍辦公室

l完成申請

※留宿期間請每日至第二宿舍辦公室簽到※

1校外實習校內工讀專題寫作:檢附學生宿舍寒()假期間留宿證明

2、校外打工:「班表(需蓋店章) 」或「學生宿舍寒()假期間留宿證明」擇一。

3、其他課業需求:「開課課表」或「學生宿舍寒()假期間留宿證明」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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