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截止】111-1學期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
111.10.7修正公告說明第參點、補助金額及第伍點、申請書.
依據教育部111年10月6日臺教高通字第 1110091476 號函辦理.
壹、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教育部臺教技(四)字第1112302841號函辦理。
貳、申請對象:符合下列資格之校外租屋學生。
一、低收入戶(需繳交縣、市政府核定之證明)
二、中低收入戶(需繳交縣、市政府核定之證明)
三、符合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需繳交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參、補助金額:
一、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如下:
(一)臺中市「市區」:每人每月補貼2,880元。
※中區、北區、西區、東區、南區、北屯、西屯、南屯、大里、大雅、潭子、龍井、豐原、大甲、太平、沙鹿、烏日。
(二)臺中市「郊區」:每人每月補貼2,400元。
※東勢、神岡、大安、大肚、外埔、石岡、后里、和平、梧棲、清水、新社、霧峰。
二、本次補助期間以111年8月~112年1月(共計6個月)為原則,實際以同學提供的租約起迄日計算。
※例:租約到期日為111年12月31日,則補貼111年8~12月(共計5個月)。
三、本次補助金預計112年1月15日前匯入學生帳戶。
肆、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
伍、申請方式:
一、應繳交資料:
(一)申請書(請點我)
(二)租賃契約影本:契約中需載明「出租人(房東)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承租人(學生本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租賃地址」、「租金」、「租賃期間」。
(三)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同學可自行至各「地政事務所」臨櫃申請)
(四)填寫線上表單(請點我)
(五)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內、包括詳細記事)或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詳細記事)。※低收、中低收入學生免附
二、申請截至前將申請文件送至住宿服務組(第一宿舍R-106)。
陸、業務承辦人:住宿服務組(第一宿舍R-106)陳蕙菁小姐,分機5082,信箱:itiswg@cyu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