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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助學金】114年度「弱勢學金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備取生-錄取名單!

【生活助學金】114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備取生-錄取名單!

★錄取報到流程&受補助學生相關義務說明:

  1. 生活服務學習/補助期間:114年10、11、12月,共計3個月,每月須完成時數30小時。
  2. 單位報到:請備取生於10月1日(週三)下午5:00前,親向服務單位完成報到(建議先致電確認報窗口、時間、應攜帶物品)。
  3. 切結書:備取生須於10月3日(週五)下午5:00前,繳交【錄取切結書】至生活輔導組以保留補助資格。若因重大事故未能如期完成項目2或3,請務必於期限內主動致電生輔組申請保留,以免影響補助權益。若欲放棄錄取資格,亦請於10月3日前繳交【放棄切結書】,未依規定繳交者將取消下一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切結書右上角請填寫學生資訊系統-生活助學金「錄取順位」(依公告名單序號)。
  4. 備取遞補作業:備取生若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項目2或3,將自動取消本年度補助資格,並自10月7日起,以簡訊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提醒:若曾向手機電信業者申請阻擋企業簡訊之功能,將無法接獲本校寄發之任何簡訊!!)
  5. 完成上述報到手續並繳交切結書者,即可開始於分派單位進行生活服務學習,每月30小時,享有生活助學金補助每月6000元整(計3個月,應屆畢業生請見下方QA)。

註:切結書右上角的編號請填寫表格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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