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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資訊】114學年度第1學期勞作教育課程服勤異常定義說明 (請新生、轉學生、重修生務必詳讀)

114學年度第1學期勞作教育課程服勤異常定義說明

一、服勤異常之定義

服勤異常,指學生於勞作教育課程中,雖已到場但在「行為表現」或「清潔成果」未達規範,影響課程成效,分為下列兩類:

  • 實作表現未達標準
  1. 學生雖有參與清潔,但清潔成果未達課程要求,或未完成分配工作。
  2. 判斷以「清潔結果」為準,著重在「做得好不好」。
  • 勞作態度不佳
  1. 學生於清潔過程中態度敷衍、消極,或影響他人正常服勤。
  2. 判斷以「清潔過程」為準,著重在「做的態度」。

二、清潔標準

  • 教室清潔
  1. 桌椅需整齊排列。
  2. 黑板/白板擦拭乾淨,不留明顯痕跡。
  3. 板溝無殘留的粉筆灰。
  4. 地板無紙屑、灰塵或人為垃圾。
  5. 講桌無灰塵與雜物。
  6. 天花板有無蜘蛛網、灰塵。
  • 垃圾清潔及清運
  1. 將垃圾送至垃圾場的壓縮機內及垃圾資源回收區。
  2. 垃圾袋須綁緊、無破損,避免外溢。
  3. 資源回收需確實分類。
  4. 垃圾桶周圍整潔(如:不要因垃圾堆過高而無視或周邊有滴汁不處理)
  5. 垃圾清運後,必須更換為乾淨完整的新垃圾袋。
  6. 收完垃圾請拿高,不拖地避免垃圾袋破損流出湯汁
  • 廁所打掃
  1. 馬桶/小便斗沖刷乾淨,無明顯污漬。
  2. 洗手台保持乾淨,無積水或髒污。
  3. 鏡面明亮無水痕。
  4. 地板無紙屑、毛髮與積水。
  5. 衛生紙補置至8分滿,保持隨時可使用。
  6. 檢查洗手乳若未達8分滿,需回報。
  7. 廁所隔間的門板上方是否有灰塵,角落是否有蜘蛛網。
  8. 廁所隔間內垃圾須集中並拿至廁所門口,確認有小組員收走。
  • 陽台、走廊、樓梯地板清潔
  1. 掃地徹底,角落不得留有垃圾與灰塵。
  2. 拖地確實,無大片污漬或積水。
  3. 樓梯扶手、轉角灰塵清除乾淨。
  4. 階梯跟階梯之間沒有人為垃圾及灰塵。
  5. 陽台不得有人為垃圾,且清潔工具需排列整齊

三、勞作態度不佳之判斷依據

  1. 打掃時聊天、滑手機,未專心工作。
  2. 故意偷懶或頻繁離開打掃區域。(ex:投販賣機、抽菸、學餐買早餐、躲廁所玩手機)
  3. 拒絕或拖延完成分配工作。
  4. 隨意更動打掃區域,未遵守指示。
  5. 消極應付,僅做表面工作。
  6. 與小組長或同學爭執,影響清潔進行。
  7. 使用清潔工具不當,造成危險。
  8. 隨意丟棄垃圾或破壞環境整潔。

四、勞作教育課程服勤鞋類規範

  • 禁止穿著拖鞋:
  1. 拖鞋定義:後跟無固定支撐、鞋面僅以夾腳或單帶固定,屬於居家或休閒用

  鞋。

  1. 穿著拖鞋者,不得施做勞作教育,當天以缺課論。
  • 涼鞋規範:
  1. 如涼鞋具後跟固定帶、鞋面包覆足部且能支撐行走、操作清掃工具,則允許服勤。
  2. 若涼鞋缺乏後跟帶、鞋面鬆脫,安全性不足,則視同拖鞋處理。
  • 建議鞋款:布鞋、運動鞋、包鞋等,能保護足部並利於操作清掃工作。

五、服勤異常紀錄表(A表):小組長平時紀錄用

  1. 使用時機:於每次勞作教育課程中,當發現小組員有異常行為,立即紀錄。
  2. 紀錄內容:包含日期、時間、地點、學生姓名、學號及事件內容。
  3. 功能定位:作為平時追蹤與提醒之依據,學生能即時被告知並改進。
  4. 性質:單次紀錄不代表學期不及格判定,而是警示與累積依據。

六、異常紀錄表(B表) :累計3次提供

  • 使用時機:
  1. 小組長依據 A 表紀錄彙整各學生異常次數。
  2. 同一學生於當學期異常累積達 3 次時,須提出《服勤異常紀錄 B 表》。
  3. 該表作為學期勞作教育成績評量及是否不及格之主要依據。
  • 紀錄內容:含學生基本資料、服勤異常事由
  • 性質:具審查及決定學期成績影響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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