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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器材賠償準則

體育器材賠償準則

一、網球拍單支500元整

    羽球拍單支700元整

       桌球拍單支150元整

    籃球單顆500元整

    排球單顆300元整

   網球單顆25元整(視情況)

    PS:使用班級若球拍遺失或損壞(以體育室判定),視情況賠償。

二、運動器材未列入價格以採購價論定賠償, 請使用單位及保管單位多加配合。

三、繳款程序請於七日內完成,逾期依學生獎懲辦法辦理。

四、由康樂股長或借球人員代收款項繳至體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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