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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本次就學貸款申辦日程為民國113年1月22日至2月22日。

二、申辦方式:逕至臺灣銀行網站登錄貸款資料→完成對保手續→將貸款資料(對保單第2聯)上傳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就學貸款」專區(申請一律採上傳方式繳交對保單第2聯,不受理繳交紙本)。

三、至臺灣銀行系統登錄時,請依「應繳金額」或「可貸金額」登錄,避免造成貸款金額不足之情形;若貸款金額不足之差額,請於開學後一週內,自行於學生資訊系統補印「學雜費差額繳費單」,並至郵局、超商繳費或以線上刷卡、轉帳方式繳納。

四、自112學年度起,申貸校內、外住宿費須以實際費用為主:

(1)非校內住宿生需申貸「校外住宿費」以實際租屋費用為主(最高可至25,800元),並於113年2月22日前繳交租屋證明方可借貸(租屋證明上傳處

(2)校內住宿生以實際住宿費為主,有需求者可善加利用。

五、日間部及進修部相關申辦注意事項如附件1、2,學生資訊系統上傳操作方式如附件3,請學生務必於期限內完成,以維自身權益。

 

備註1:進修部學費採預收學分學雜費以學時計收,即依每週實際上課及實習課節數*每學分學雜費來收取費用,多退少補);實際就學貸款溢貸退費或還款臺灣銀行之金額,可於加退選後至學生資訊系統/學雜費及補助/退補學分費

備註2:學分超修申請就貸金額異動(填寫完畢後,請親送生輔組或回傳生輔組信箱:guidance@cyut.edu.tw) 檔案下載:請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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