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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補助學生參加校外競賽輔導班 【新措施】

目的以弱勢助學為目標並同時激發本校學生之實作與創作能力,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與就業競爭力。

申請對象:本校在籍學生,並具備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身份者。

申請校外競賽輔導班補助之條件:

1.本校學生參與所屬系所或相關相關單位之輔導,並代表本校參加與所屬系所專長有關之校外專業競賽得提出申請;若參與競賽類別屬創新、發明類競賽,得不受需與所屬系所專長有關之限制。

2.參加同一輔導班後,以同一作品參加不同競賽,或不同作品參加同一競賽,僅可申請一次輔導班補助。

申請補助受理窗口: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職涯發展組 甘敬琳老師(分機5062)。

申請補助應檢附資料及補助原則:

1.應檢附資料:學習輔導及勵學金申請表、校外競賽輔導成果報告表(格式如附表)。

2.競賽輔導班補助原則

金額(單位:新台幣)

上課總時數

6,000元 /人

5~20小時 /人

10,000元 /人

21小時以上 /人

申請時程:

1.上半年:7月31日前須提出申請並完成資料繳交。

2.下半年:11月30日前須提出申請並完成資料繳交。

3.成果資料請提供紙本(照片部分要彩色)。

其他

1.本計畫為年度計畫,依申請順序補助,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

2.參賽後另得申請校外競賽獎勵金,申請程序及檢附資料詳如校友服務暨職涯發展處-職涯發展組網站之「證照競賽」專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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