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進步獎勵金申請辦法

朝陽科技大學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夢 · 啟航 · 翻轉人生」

學業進步獎勵金申請辦法

2018.3.14

l 申請時間: 107年8月1日至107年9月10日。

l 申請資格: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修業年限內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l 具備條件:

  一、具下列身份之一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 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6.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二、經各項輔導後並符合下列申請要件其中1項者(各科均達及格標準):

    1. 106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為系排名前30﹪,系排名名次前者優先錄取。

    2. 第2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0分者,及106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成績總平均進步5分(含)以上者。進步幅度大者優先錄取。

  三、申請本獎勵金當學期不得重複申請學習助學金。

l 申請方式:107年9月10日前郵寄相關申請資料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l 檢附申請資料

  一、學習輔導及勵學金申請表。

  二、106學年度第1學期及第2學期成績單。

  三、檢附106學年度勵學金輔導項目所規定之學習成效檢核文件。

l 勵學金相關申請公告,詳見學生事務處學生發展中心公告網址、生活輔導組公告網址。

l 學業進步獎勵金:共補助110名學生,每生每月核發6,000 元之獎勵金(9、10、11、12月)。並積極參與107學年度各勵學金輔導項目。

l 錄取公告:107年9月15日公告於生活輔導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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