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體勞作教育的請假規定?

1.事假-經核准後完成補作者不予扣分,未補作者扣總學期成績二分。
2.病假-須附證明,不須補作。
3.公假-專簽經學務長或校長核准之活動,完成請假手續者仍算全勤,不須補作亦不扣分。
4.喪假-須附訃文,完成請假手續者仍算全勤,不須補作亦不扣分。
5.課假-經核准後,完成補作者不予扣分,亦不扣全勤;未完成補作者依照「曠課」辦理。
6.生理假-完成補作不予扣分。
7.請假須找小組長辦理或親自至服務學習組辦理。
8.所有請假流程應於缺席次日起十四天內完成辦理,所有補作也需在缺席次日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