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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公告105.3.30

教育部來函:自105年3月30日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負擔利率調整為1.62%。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就學貸款利率之計算,由主管機關負擔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1.4%計算;由學生負擔者,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為指標利率加0.55%計算。前項指標利率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變動而調整,加碼部分由本部適時檢討調整並公告
之。另由承貸銀行吸收學生負擔利率為0.06%。
二、為因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105年3月30日起調整存款利率,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由1.2%調整為1.13%,爰政府負擔利率由原2.6%調整為2.53%;學生負擔利率由1.69%調整為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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