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申請須知

📅 申請期限

  • 申請期限:115年6月15日(星期一)至115年9月7日(星期一)止
  • 補件期限:115年9月14日(星期一)至115年9月21日(星期一)止
  • ※ 每學期皆須重新申請

📝 申請流程

📂 各類身分應備文件
身分別

近3個月戶籍謄本 / 新式戶口名簿

(皆須含詳細記事)

需檢附文件
低收入戶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書
中低收入戶 當年度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特殊境遇家庭 當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證明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家長之身心障礙手冊
身心障礙學生 學生本人之身障手冊 / 特教鑑定證明
原住民學生
現役軍人子女 軍人身分證(在營證明) / 軍眷補給證
軍公教遺族 撫卹令 / 卹亡給與令 / 撫恤金證書等
📂 學雜費減免注意事項
  1.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不得申請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減免。
  2. 延修生僅可申請身心障礙學生減免。
  3.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家庭年所得不得超過 220 萬元。
  4. 低收、中低收及特殊境遇家庭請附 115年度 證明。
  5. 軍公教遺族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第一次申請者請點這裡
  6. 同時具多重減免資格者(含弱勢助學金),僅能擇一(優)辦理
  7. 文件請以 PDF格式 (檔案大小不超過 3M)上傳。
  8. 申請完成後,尚有差額者請自行列印繳費單,確認金額無誤再繳費。
  9. 同一教育階段不得重複請領,如復學學期與原休學學期發生重疊或經降轉,則無法請領本學期學雜費減免補助。
📂 行政院學雜費減免說明
  1. 本項減免限【本國國籍】大學部學生,並由學校主動辦理。
  2. 日間部學雜費將扣除 1.75 萬元,減免欄位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
  3. 進修部補助比例最高 50%,最多補助 1.75 萬元。
  4. 進修部學生具輕度身障類身分者建議使用行政院減免。
  5. 前學期申請校外補助-軍公教人員子女補助者,將產出全額繳費單,無需另外填寫放棄切結書。
  6. 如欲申請校外單位補助(如國防部ROTC或是鄉鎮市公所教育獎助學金等)。
  7. 另提醒【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及【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補助】經教育部確認可同時享有此減免。
  8. 同一教育階段不得重複請領,如復學學期與原休學學期發生重疊或經降轉,則無法請領本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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