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啟航勵學金】112-1學年度各項學習輔導計畫,即日起開放申請,名額有限,請同學把握
*申請資格:
一、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得依下列身分別,辦理申請。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身心障礙學生。 (四)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五)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二、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者。
三、原住民學生。
四、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
五、懷孕學生、撫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前項協助對象皆為本國籍在校學生,如為在職專班生則須提供經濟不利之證明。下 列身分者,不得申請本辦法所列之輔導項目:
一、延修生(身心障礙學生除外) 。 二、申請後辦理休學、退學或轉學至他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