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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助學】11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第二次比對合格名單公告

111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第二次比對作業已於12月12日完成!

教育部弱勢助學金發放順位為第5位,若同學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獎助學金(例如:行政院農委會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其順位低於弱勢助學金者,原則上將優先發放「弱勢助學金」,並於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除補助金額。若查有重複請領之事實,本校將依規定註銷補助金額及追(繳)回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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