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110-1生活助學金申請須知
1.申請前,請務必詳讀申請須知文件。
2.申請文件:
- 生活助學金申請表
- 全戶戶籍謄本
- 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109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3.疫情期間,為避免群聚提升感染風險,請將上述申請文件以「非掛號信件」之方式郵寄至本校生輔組:
413310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朝陽科技大學 學務處生輔組 收(信封請加註:申請生活助學金)
★因應疫情變化,在符合教育部規定下,學校保有隨時修改、變更、調整生活助學金發放人數、金額及實施方式之權利,若有相關內容異動,將公告於學校生輔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