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之身心障礙手冊。
2. 發放標準:重度-學雜費全免;中度-學雜費減免 7/10;輕度-學雜費減免 4/10。
3. 申請流程:向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1. 經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之低收入戶證明。
2. 發放標準:學雜費全免。
3. 申請流程:向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朝陽科技大學弱勢學生助學免費住宿實施要點:
協助本校低收入戶家庭之學生安心就學,提供免費住宿學生宿舍。每學期須出具縣、市政府核定低收入戶證明,優先分配於第一宿舍 8 人房寢室,減免金額以 8 人房住宿費為基準。
1. 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具備「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2. 於校外租賃住宅之學生(入住學校學生宿舍者,不可申請 )。
※詳細資訊及表單可參閱本校住宿服務組網頁【校外弱勢學生租金補貼專區】。
1. 經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之原住民(依戶籍謄本)。
2. 發放標準:學費及雜費減免採固定數額,由教育部每年公告。
3. 申請流程:向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原住民學生就讀大專校院獎助學金:
發放標準為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學業平均成績及經濟狀況符合原民會之標準者。獎學金每位 22,000、助學金每位 17,000-27,000 元。
原住民族委員會大專校院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cipgrant.fju.edu.tw/
1. 經社政機關核定有案之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 發放標準:學雜費減免 6/10。
3. 申請流程:向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
教育部自 96 學年度起開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90萬元以下可申請「助學金」,請洽詢本校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分機5012)。
※助學金申請條件:(適用「學士班」學生)
1. 家庭年所得在 90 萬元以下。
2. 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 6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 70 分以上。
3. 前一年度家庭利息所得合計在 2 萬元以下。
4. 前一年度家庭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 650 萬元以下。
※助學金申請條件:(適用「碩博士班」學生)
1. 家庭年所得在 70 萬元以下。
2. 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 60 分以上且操行成績達 70 分以上。
3. 前一年度家庭利息所得合計在 2 萬元以下。
4. 前一年度家庭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 650 萬元以下。
※助學金申請時間:每年9月中旬~10月10日。請留意本校網站公告。
本校在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中訂有「生活助學金」措施。依教育部規定凡符合助學金所定家庭經濟及成績條件之學生,可主動向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提出申請,由學校安排生活服務學習並給予獎助金。
學生同時符合多項助學資格,特別要注意是否有擇優申請之條件限制。目前不能重複請領的助學措施有:學雜費減免(包含: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學生、特殊境遇子女孫子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失業勞工子女獎助學金等。若仍有未獲補助之學雜費差額,仍可辦理就學貸款。
透過教育部的「圓夢助學網」https://www.edu.tw/helpdreams/ 查詢是否有適合之獎助金項目可申請,如清寒助學金、急難助學金、身心障礙助學金、家庭變故助學金、工讀金、各類學優、體優獎學金等。
1. 學生家庭(學生本人及父母或配偶)符合中低收入標準(目前年收入未達新台幣 114 萬元)。
2. 家庭年收入雖不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但有 2 位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唯就學期間利息須每月自行負擔)。
1. 前一學期期末,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領取就學貸款專用信封。
2. 寒、暑假期間,進入臺銀網站登錄就學貸款申請資料(https://sloan.bot.com.tw),列印【申請/撥款通知書】1 式 3 份。
3. 依規定時間至臺灣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手續(第 1 次申貸需由監護人或保證人陪同)。
4. 以「就貸專用信封」於學校期限內掛號郵寄文件至學校。
1. 如有超貸金額將由學校造冊歸還臺灣銀行,不再退給學生。
2. 低收、中低收入戶學生貸款生活費於開學一個月內退費。書籍費與住宿費則查核家庭所得後匯入帳戶並以 E-mail 通知。
本校另提供「公共服務績優獎學金」及「自強助學金」,請洽詢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分機5026)。
本校彙整之校外獎學金請至學務處網頁「校內資源頁籤」的「獎助學金申請 - 校外」查詢。如需申請獎助學金,請依規定於期限內送交申請資料至學生發展中心 (T1-106)。
本校學生家庭如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經濟困頓,可請導師提出「急難扶助金」申請,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送交至學生發展中心 (T1-106)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