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助學】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第二次比對合格」名單公告

113學年度弱勢助學金第二次比對最終合格名單,檔案如下,請參考

此名單「已刪除」自願放棄請領,改請領政府同性質學雜費補助者

以上同學將於113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中,直接扣除補助金額。
若查有重複請領之事實,本校將依規定註銷補助金額及追(繳)回補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