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招募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收件至113.12.16(一)截止】
一、甄選名額與資格
(一)名額:3-4名。
(二)資格: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或已取得碩士學位者,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須符合心理師考試規則相關規定,並已完成實務課程實習,具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二、實習相關規定
(一)實習時間:自114年7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上班時間除固定之返校督導外,每週以到校實習至少4天為原則,其餘比照專任諮商心理師上班時間規定。
(二)實習內容:包含個別諮商、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團體諮商、班級輔導、心理衛生教育推廣工作、諮商輔導行政事務等。
(三)督導與訓練:本中心提供專業督導及行政督導等相關訓練,督導時數以符合心理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為原則。
(四)核發證書: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者,發予符合心理師考試規則之諮商心理實習證明書。
三、申請與甄選
(一)請備齊下列資料: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實習計畫書(含實習期待)
3.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二)申請資料請以電子郵件寄至kuanyukk@cyut.edu.tw,主旨請註明『○○○申請全職實習』,檔案請合併至單一PDF(※若檔案過大可改用雲端連結提供檔案)檔,檔名『姓名-就讀學校-申請全職實習』。
(若收到申請資料後,將以e-mail回覆『已收到您的申請資料』)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16日(星期一)晚上11:59止。
(四)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17時前將以e-mail及簡訊通知邀請參與面試,面試時間預定於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進行。
(五)面試結果將於114年1月10日(星期五)前個別通知錄取者。
四、若有其他詢問之處,請直接與承辦人林冠佑心理師聯繫,電話:04-23323000轉5052。
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朝陽科技大學
二、蒐集之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為進行人員招募作業管理。法定之特定目的為: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
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2、C013、C014)、家庭情形(C021、C022)、社會情況(C035、C039)、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C052)、受僱情形(C061、C062、C063、C064、C068)、健康與其他(C111)。如有自傳,個資類別(C001~C134)。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本校將於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招募至聘用期間,如您未於本次招募獲得聘用,本校將於一年內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以利相關職缺的通知。
2、利用方式及對象:本校將於上述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例如:電子郵件、電話等)。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行使方式請洽各徵才單位聯絡人。
六、本校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有欄位未填寫,則可能對您的面試甄審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