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招募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收件至113.12.16(一)截止】

朝陽科技大學學務處學生發展中心

招募全職駐地實習諮商心理師公告【收件至113.12.16(一)截止】

一、甄選名額與資格

(一)名額:3-4名。

(二)資格:國內外諮商、輔導、心理等相關系所碩士班學生或已取得碩士學位者,修習諮商與心理相關課程須符合心理師考試規則相關規定,並已完成實務課程實習,具諮商概念與能力者。

二、實習相關規定

(一)實習時間:自11471日至115630日止,上班時間除固定之返校督導外,每週以到校實習至少4天為原則,其餘比照專任諮商心理師上班時間規定。

(二)實習內容:包含個別諮商、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團體諮商、班級輔導、心理衛生教育推廣工作、諮商輔導行政事務等。

(三)督導與訓練:本中心提供專業督導及行政督導等相關訓練,督導時數以符合心理師法施行細則之規定為原則。

(四)核發證書:實習期滿且成績及格者,發予符合心理師考試規則之諮商心理實習證明書。

三、申請與甄選

(一)請備齊下列資料:

1.個人履歷及自傳

2.實習計畫書(含實習期待)

3.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二)申請資料請以電子郵件kuanyukk@cyut.edu.tw,主旨請註明『○○○申請全職實習』,檔案請合併至單一PDF(※若檔案過大可改用雲端連結提供檔案)檔,檔名『姓名-就讀學校-申請全職實習』。
(若收到申請資料後,將以e-mail回覆『已收到您的申請資料』)

(三)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1216日(星期一)晚上11:59止。

(四)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後,1131220日(星期五)17時前將以e-mail及簡訊通知邀請參與面試,面試時間預定於1131227日(星期五)上午9:30進行。

(五)面試結果將於114110日(星期五)前個別通知錄取者。

四、若有其他詢問之處,請直接與承辦人林冠佑心理師聯繫,電話:04-233230005052


朝陽科技大學應徵人員-個資蒐集告知函

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告知下列事項:

一、蒐集之機關名稱:朝陽科技大學

二、蒐集之目的:本校蒐集您個人資料的目的係為進行人員招募作業管理。法定之特定目的為:002人事管理(包含甄選)。

三、蒐集個人資料類別:識別類(C001C003)、特徵類(C011C012C013C014)、家庭情形(C021C022)、社會情況(C035C039)、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C052)、受僱情形(C061C062C063C064C068)、健康與其他(C111)。如有自傳,個資類別(C001~C134)。

四、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本校將於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利用期間為招募至聘用期間,如您未於本次招募獲得聘用,本校將於一年內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以利相關職缺的通知。

2、利用方式及對象:本校將於上述期間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進行各項聯繫及通知(例如:電子郵件、電話等)。

五、個人資料之權利及權益: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請求查閱、補充、更正、製給複製本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請求刪除等權利,行使方式請洽各徵才單位聯絡人。

六、本校於蒐集您的個人資料時,如有欄位未填寫,則可能對您的面試甄審有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