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苗栗縣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

一、依據113年度苗栗縣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計畫辦理。

二、限設籍苗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者。

三、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113年6月24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苗栗縣政府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