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助學金】113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錄取名單!

本年度生活助學金共補助114人(正取114名、備取23名),並由生輔組安排前往校內各行政教學單位進行生活服務學習。
錄取名單及分發單位詳見下方附檔。

★錄取報到流程&受補助學生相關義務說明:

  1. 生活服務學習/補助期間:113年4、5、6、10、11、12月,共計6個月,每月須完成時數30小時。
  2. 單位報到:請正取生於3月26日(週二)下午5:00前,親向服務單位完成報到(建議先致電確認報窗口、時間、應攜帶物品)。
  3. 切結書:正取生須於3月27日(週三)下午5:00前,繳交【錄取切結書】至生活輔導組以保留補助資格。若因重大事故未能如期完成項目2或3,請務必於期限內主動致電生輔組申請保留,以免影響補助權益。若欲放棄錄取資格,亦請於3月27日前繳交【放棄切結書】,未依規定繳交者將取消下一年度生活助學金申請資格。切結書右上角請填寫學生資訊系統-生活助學金「錄取順位」(本公告正備取名單序號)。
  4. 備取遞補作業:正取生若未於上述期限內完成項目2或3,將自動取消本年度補助資格,並自3月27日起,以簡訊通知備取生依序遞補。(提醒:若曾向手機電信業者申請阻擋企業簡訊之功能,將無法接獲本校寄發之任何簡訊!!)
  5. 完成上述報到手續並繳交切結書者,即可開始於分派單位進行生活服務學習,每月30小時,享有生活助學金補助每月6000元整(計6個月,應屆畢業生請見下方QA)。

註:切結書右上角的編號請填寫 學生資訊系統→弱勢助學(金)→生活助學金 顯示之【錄取順位】錄取公告序號)。

 

QA1
我是大四生,畢業了還可以領生活助學金嗎?

-- 應屆畢業生無論如期畢業或延修(畢),都須完成4、5、6月份服務時數,領取3個月生活助學金(共6000元*3=18000元),生活助學金補助將自動於7月1日起中止。若您確定延修(畢)並希望繼續領取生活助學金,請於7月1日前主動向生輔組辦理續領,未辦理者則結算至6月份,補助名額將釋出給備取生。

QA2
我是備取生,什麼時候會錄取到我?

-- 自3月27日起,以「遇缺即補」為原則。若正取生未於期限內報到、繳交切結書或放棄補助,將釋出名額並由生輔組依序通知遞補。此錄取名單全年有效,備取生須於接獲通知兩日內完成報到,請務必留意本校發送之簡訊,或可於【朝陽安心就學】LINE社群主動詢問遞補作業進度。(社群通關碼請洽詢生輔組)

QA3
我可以自己選擇服務單位嗎?

-- 服務單位皆由生輔組分派。

QA4
我沒收到學校的錄取/遞補通知。

-- 本校簡訊一律透過中華電信系統寄發,若您曾向電信業者申請阻擋企業簡訊功能,將無法接獲本校寄發之任何簡訊通知。建議您填寫重要申請資料時,提供可正常接收簡訊之手機門號用於行政聯繫,以免影響權益。

QA5
我打算期末考完就退宿回家過暑假,6月份時數做不完怎麼辦?

-- 生活助學金申請須知文件、線上申請系統皆已清楚載明本年度補助月份、每月應服務時數,相信同學已認真評估過才會申請本補助。基於責任、義務以及培養學生規劃時間之能力,您仍須依規定完成時數。若有時數方面之問題,請主動向服務單位協調、提前完成時數,以免考核未達標準而喪失後續補助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