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說明
依教育部112303040號來函「申請校外住宿貸款時,應提交租屋契約並依實際支出給予貸款。」
請同學主動將租屋契約上傳,俾便辦理就學貸款住宿費。
住宿費計算:實際租屋金額*6個月,最高可貸至20,400元
範例1:每月租金4,000元,6個月為24,000元;本次就學貸款住宿費則為24,000元
範例2: 每月租金4,500元,6個月為27,000元;因超過最高可貸住宿費金額,則核撥25,800元
租屋契約小提醒
**未繳交者,將予以取消住宿費申貸項目
繳費單相關公告 繳費單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