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啟航勵學金】學科自學方案

 申請說明 

一、輔導機制:採單月申請,每人每年最多申請6次。
二、申請時間:

    112年第二學期:113年3月1日至113年6月22日前 

    
三、所需資料: 

(1)勵學金申請表及學習成果紀錄表(申請人須自選科目2科並完成該科目作業2次)

(2)老師作業評比紀錄70以上,未評分或未達70分以上請指導老師簽名即算完成。


四、受理時間及窗口:

【日間部】週一~週五  08:00~1700  學務處生輔組(行政大樓1樓) 林雅云老師

【進修部】週一~週五  1830~2130  進修部聯合辦公室 (T2-119) 學務處師長皆可收件 (最後值班日為6/21)

五、勵學金:4,000元/次。
六、本計畫為年度計畫,如經費提前支用完畢則提前終止。
七、詢問窗口:

 連繫窗口 

生輔組/5015

原住民學生請撥打 原資中心 /5022

特教學生請撥打 特教中心/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