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補助

本計畫依據教育部公文訂定,並依政策進行調整與修正

110/7/291500修訂項目:

(1) 更新申請資格及申請截止日。

(2) 更新防疫紓困專用-急難扶助申請表。

(3) 更新「線上查調使用說明」(附件B)、切結書及減停班證明書說明(附件C)。

(4) 更新「自營業者切結書」(附件A-1)、「受雇者停(減)班證明書」(附件A-2)。

若尚未提出申請者,請用修訂後表件;若已申請者,則靜候承辦人通知補件程序即可。

朝陽科技大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紓困補助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11064日臺教高()字第110007753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110712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85669號函辦理。

三、朝陽科技大學學生急難扶助實施辦法。

四、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五、朝陽科技大學完善弱勢協助辦法。

貳、申請資格(需同時符合以下2項條件):

一、本國籍之在校生(不含境外生)。

二、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生計者自11051日起至110731日止,因疫情影響而有減班、或減少收入、或停班(業)、或非自願性離職……等事實,致使家庭陷入經濟困境,進而影響其繼續求學或生活者。

參、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831日截止

肆、申請項目及方式:

本校紓困補助項目包含「急難扶助紓困補助」、「校外住宿租金補貼」,及「夢.啟航.翻轉人生勵學金資格」共3項,各項目內容及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申請「急難扶助紓困補助」

(一)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之學生,皆可申請本項紓困補助。

(二)應備文件(請提供電子檔):

1、防疫紓困專用-急難扶助申請表(附表1)。

2、全戶戶籍證明:請提供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需含有「記事」欄位。

3、經濟狀況證明(擇一檢附):全戶國稅局所得清單(可至國稅局申請紙本清單或上網申請,上網申請請詳閱附件B「線上查調使用說明」),或縣市政府核發經濟證明(如: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

4學生本人或家庭主要生計者因疫情受災之相關證明,如:減(停)班證明、資遣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等。

※註:「自營業者」可簽署「切結書(附件A-1)」;「受雇者」可提供「停(減)班證明書(附件A-2)」並請聘用單位用印證明。

(三)申請方式(採電子通訊申請):申請人備妥上述文件,經拍照或掃描成清晰之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主旨敘明「學號、姓名、申請急難扶助紓困補助」。

二、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一)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且109 學年度第2學期於校外租屋之學生,可申請本項租金補貼。依租賃地所在縣市,每人每月補貼1,200元至1,800元租金,資格審核通過後,以補貼3個月(1105月至7月)為原則。

109學年度第2學期,已申請「弱勢助學-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通過者,不得重複申請。

(二)應備文件(請提供電子檔):

1、防疫紓困專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書(附表2)。

2、租賃契約影本。

3、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請申請人自行至全國各「地政事務所」申請)。

(三)申請方式(採電子通訊申請):申請人備妥上述文件,經拍照或掃描成清晰之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信箱,主旨敘明「學號、姓名、申請校外住宿租金補貼」。

三、申請「夢.啟航.翻轉人生勵學金資格」:

(一)符合本計畫申請資格之學生,皆可申請本項勵學金資格

(二)適用時間自核定日起至110731日止。

(三)申請方式:

1、申請人提出「急難扶助紓困補助」時,於防疫紓困補助專用之急難扶助申請表上,「是否申請勵學金資格」欄位勾選「是」。

2、經「急難扶助紓困補助」承辦單位審核通過後,轉至「勵學金資格申請」承辦單位接續辦理。

伍、業務承辦人:

一、急難扶助紓困補助:學生發展中心(T1-106)羅筠雅社工師,分機5073,信箱:yunya@gm.cyut.edu.tw

二、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住宿服務組(R-106)陳蕙菁老師,分機5082,信箱:itiswg@cyut.edu.tw

三、夢.啟航.翻轉人生勵學金資格:生活輔導組(A-106)徐婉庭老師,分機5013

陸、附則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則另訂之。若教育部後續延長紓困補助,則依本計畫賡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