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宣導】教育部函轉國防部107年12月18日「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修正之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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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部分規定修正,業經國防部107年12月18日以國動全防字第1070000803號令發布,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國防部107年12月18日國動全防字第1070000818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總說明、基準表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執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條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範圍基準表.pdf
修正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