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次出境證(限制離境)─休學、轉學、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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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學生休學、退學、畢業時,應於生效之翌日起10日內,備齊下列文件,申請單次出境證,並自核證之翌日起10日內離境。但應屆畢業生得於畢業後1個月內離境:
填寫
陸生入出境申請書
。
休(退)學或畢業證明。
大陸通行證影本(驗正本收影本)。
繳回原紙本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正本。
委託書(非委託案件免附)。
費用:新臺幣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