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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宣導】教育部函轉內政部辦理107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0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如說明。

說明:
一、依內政部107年10月8日內授役徵字第1070830486B號函辦理。
二、按徵兵規則第26條第2項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11月15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2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三、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07年10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07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
四、「107年就讀專科以上83至90年次在學男子,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公告及「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懶人包(單張、多張)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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