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及進修部學生申請就學貸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說明:
一、申請就學貸款學生,請於民國107年6月11日(星期一)起,

至本處生輔組(進修部學生請至進修服務組)領取學生「就學貸款專用公文封」,

於民國107年9月11日(星期二)前,將貸款資料以掛號郵寄或於上班期間繳交至生輔組(或進修服務組)憑辦。
二、為簡化就學貸款手續,自103學年度起,日間部申請就學貸款學生勿需繳交註冊繳費單;

進修部請依「就學貸款注意事項」辦理。
三、至臺灣銀行系統登錄時,請依「應繳金額」或「可貸金額」登錄,避免造成貸款金額不足之情形;

為免於往返銀行臨櫃對保,學生可利用線上方式進行對保手續,再將對保單第2聯寄回學校。
四、若貸款金額不足之差額,請自行至學生資訊系統補印

「學費差額繳費單」,並至郵局、超商或學校出納組補繳。
五、各項申請日期或注意事項,請依附件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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