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公告

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詳如附檔。(適用於106學年度入學之學生)

申請說明:

一、 申請資格及方式:以家庭年收入較低者優先核給,及前一學期(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分以上之具有學籍之本校學生,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詳如申請表參、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辦理。

二、 申請時間:舊生106612日(星期一)起至106825日(星期五)下午5點截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領有政府提供同屬生活費性質之補助者。

四、 如有任何有關「生活助學金」問題,可與承辦人生輔組蘇意晴小姐連絡(分機5016

附註:日間部、進修部之學生皆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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