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助學金申請辦法

朝陽科技大學 107 學年度第1 學期「夢 · 啟航 · 翻轉人生」

學習助學金申請辦法

2018.3.14

l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7年9月10日中午12點。

l 申請資格: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本校修業年限內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l 具備條件:

  一、具下列身份之一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4.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

    5. 原住民族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

    6.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學業平均成績或系排名落後者。

※上述二項條件皆須符合

l 申請方式:紙本申請→檢附前學期成績單送至生輔組查驗。

l 學習助學金:每生每月核發4,000 元之學習助學金(上學期參與學習時程為4、5、6月;下學期為10、11、12月),每學期以核發三個月為主。

l 學習助學金學習規定:

  一、主動接受參加專業學科指導自主學習、參加補救教學課程,每月需達10小時(含)以上。(含教務處開立之補教教學課程,目前時數認證單位為教務處課務組。)

  二、每月底前結算所有學習時數,請於當月26日前將課後輔導暨補救教學學習單 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以利彙整辦理後核發學習助學金。當月所有學習時數未達10小時者將取消助學金補助資格。

  三、申請本助學金當學期不得重複申請學業進步獎勵金。

  四、當學期成績及學習表現,列為下學期申請審查之要件。

l 錄取公告:107 915 公告於生活輔導組網頁。1079月20日中午12:30於管理大樓3樓天生廳 召開說明會,正、備取學生皆須參加。 共補助66名學生(補助名額比例如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16名,餘經濟弱勢學生64名)、備取20名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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